大学招生岂能与职场非理性现象接轨-职场

欧迪办公用品网 发表于 2009-04-24 23:27 | 来源: | 阅读 367 views

    北京大学医学部日前公布的招生体检中规定,其中体重超标以及低于1.60米的男生和低于1.50米的女生,将受到“不录”或“慎录”限制的规定引发了质疑。
    一个规定出台,首先必须合法,这是一个最低的门槛。而北京大学医学部的这个新规,显然很难迈过这个门槛。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提出某些特殊要求,当然也有例在先,但是这也有前提,就是有特殊要求的都是特殊专业。医学等专业,无论如何也没有特殊起来的理由。北京大学医学部表示,此举主要是为考生将来的就业着想,并非歧视考生。
    毕业生的就业率与学校的声誉连在一起,为学生考虑其实更为自已考虑,因此作出这种规定,或许确是学校的初衷,但却不能让人信服。当医生最基本的要求应该是品行端正、思维缜密等等,难道个子稍矮就不能成为出色的医生?学校招生,只要考生合乎条件,就应该被录取。如果人为设置障碍,限制报考专业,既有违教育公平又与法理相悖。
    当然,把某些专业的就业态势给考生讲一讲,给考生提供一个参考,这样的提醒是应该的,但决不能剥夺学生选择的权利。更不必说,目前就业市场上存在的一些以个子高矮、体型胖瘦、肤色深浅为录用尺度的现象,本身就是非理性的,或者说是对人才标准、价值观念的扭曲。
    对这种非理性的做法,社会舆论从来都是在理直气壮地反对,而高校作为科学文化、道德文明的一个“高地”,尤须旗帜鲜明地坚持正确的人才观和价值观,这才是对考生真正的引导。倒是因为职场上有了少数以貌取人的非理性现象,高校就闻风而动,出台报考限制,与职场上的这种非理性“接轨”,那岂不是丢掉了理性,“弃明投暗”了吗?更何况,有的企业在设摊招聘时居然还将“能喝不能喝”、“酒量大不大”也当成了用人标准,如果这也算一种“职场信息”,那么高校是否也要与之“接轨”,再出台一个酒量不行不得报考的规定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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